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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(面试)攀枝花学院考点考前防疫公告
2022-05-09      教务处      罗秀英      点击数:

鉴于当前国内疫情呈现多点散发形势,聚集性疫情仍有发生,疫情扩散风险持续存在,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,先就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(面试)攀枝花学院考点疫情防控等相关事项公告如下:

一、面试时间和地点

1.面试时间:2022年5月14日(具体时间以考生本人准考证为准)

2.面试地点:考场设在攀枝花学院考点第二教学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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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面试赴考事项

1.疫情期间外来车辆一律不得进入校园,考生可乘坐27路、67路、20路、12路公交车前往考点。请合理安排好自己面试行程,预留足够的健康检查和身份核验时间,以免耽误面试入场。

2.考生一律从学校南大门进入,校内实行单循环通行,请根据考试引导标识,自觉遵守考试规定。

3.考生须持考前48小时内(以采样时间至考试当天入场时间计算)核酸检测阴性证明(纸质或电子均可)和当日更新的本人“健康码”“行程卡”绿码,扫描考点场所码并接受体温检测后进入考点。入场时须出示填写完整的《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(新版)》、纸质版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,证件不齐备者不得进入考场。不能提交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,视为自行放弃考试。

4.考生不得携带手机、相机、电子手表以及教辅资料等物品进入考场,随身物品可交由物品寄存处存放或自行妥善保存。

三、面试疫情防控要求

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四川省教育考试院《四川省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(面试)考生身体健康监测温馨提醒》要求,严格遵守相关疫情防控规定,并特别强调如下:

1.考生应提前返回报考地备考,避免滞留异地耽误考试。从外地返回参加考试的,尤其从被四川定为A、B分类管控地区返回的考生,须提前自行联系考点所在地区的疫情防控部门,咨询当地对于外地返回人员疫情防控措施,按当地防疫要求和规定进行管理,以免耽误考试。

2.所有考生须自行下载《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(新版)》(附件1),按要求于考前14天开始,进行自我健康监测,直到考试当天结束(自我记录、自我留存备查)。请考生自行打印承诺书,并按要求认真填写相关内容,本人签字确认后于考试当天在候考时交考试工作人员。

3.考生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、无症状感染者、疑似患者、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,或治愈未超过1个月的病例、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,集中或居家隔离期未满的,健康码为非绿码的,根据疫情防控相关要求,不得参加本次考试。

4.考生进入考点时必须扫描场所码,进行体温检测。第一次测量体温≥37.3℃,可适当休息后再次测量,如复测体温正常,可正常参加考试;复测后体温仍≥37.3℃,经卫健部门专业人员研判后,按当地疫情防控最新规定要求处理。

5.考生须自备口罩,除核验身份和面试时按要求摘戴口罩外,其余时间应全程佩戴口罩。

6.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若出现突发气促、发热、腹泻等异常状况,应立即向考场工作人员报告,经卫健部门专业人员研判后,按照防疫相关程序处置。

7.考试结束后,考生须立即按照指示要求离场,不得在考点学校内聚集、逗留。

四、考生面试流程

1.入场:考生进入考点学校必须持①考前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、②“健康码”“行程卡”绿码,扫码测温。

2.候考:考生进入候考室必须持①有效身份证原件、②纸质准考证、③填写完整的《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(新版)》。核验身份时,考生须按要求摘戴口罩,并上交承诺书。

3.抽题、备课:考生在抽题和备课环节必须全程佩戴口罩,排队应保持一定安全距离,并听从考试工作人员安排。

4.面试:面试时考生须按要求摘戴口罩。

5.离场:面试结束后,考生应佩戴口罩,并按照指示尽快离开考场区域,不得在考场内外聚集、逗留。

附件: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(面试)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(新版)

攀枝花学院考点

2022年5月6日

附件

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(面试)

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(新版)

姓名

身份证号

准考证号

联系方式

1.考生考试当天应持填写完整的纸质《承诺书》、“健康码”“行程卡”绿码、纸质准考证、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及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(纸质版、电子版均可)参加考试。

2.考生在考试前14天起进行自我健康监测,自行测量体温并监测健康状况。

3.考生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、无症状感染者、疑似患者、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,或治愈未超过1个月的病例、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,集中或居家隔离期未满的,健康码为非绿码的,根据相关疫情防控要求,不得参加本次考试。

我已认真阅读《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(面试)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》,经本人认真考虑,郑重承诺以下事项:

1.本人知晓并理解、遵守国家教育考试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要求,在打印准考证时已知悉本次考试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;

2.本人已自行、主动在考前14天进行自我体温监测,监测结果均正常(自我记录、自我留存备查);

3.本人充分理解并遵守面试期间考点各项防疫安全要求,并遵守所在地最新防疫要求;

4.本人面试当天自行做好防护工作,提前抵达考点,配合考点做好有关防疫工作;

5.在考试期间将自觉维护考试秩序,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距离,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,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,不在考点内逗留;

6.本人在进入考点时测温低于37.3℃,目前身体健康。考前14天内,本人及家庭成员(含同住人员)没有出现过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有关的症状;

7.考前14天内,本人及家庭成员(含同住人员)没有接触过新冠肺炎病例、疑似病例、已知无症状感染者;

8.凡不实承诺、不如实填报健康信息或隐瞒病情、病史、旅行史、接触史、逃避防疫措施,未按要求出具健康证明,本人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。

考生承诺签名: 承诺日期:

注:考生应在面试当天携带有本人签名的《承诺书》前往考点,并在候考室交给现场工作人员。